为进一步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补齐重点学科人才短板,加快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点击查看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我院拟公开询价遴选1-2家优质人力**服务机构,**开展紧缺医学专业人才、临床骨干、学科带头人专项寻访、引荐及人才引进配套服务。现将相关询价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紧缺医学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引进人力**服务项目
2. 服务周期:按年计算周期
3.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指定工作区域
4. 遴选数量:最终择优确定 1-2 家服务商作为我院定点人才**机构
二、服务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次**聚焦医疗行业中高端、紧缺型人才专项猎头引荐服务,不含普通后勤、行政、辅助岗位外包,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寻访引荐
针对我院临床、医技紧缺岗位,精准寻访、筛选、测评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优秀应届人才、成熟执业医师、医技技师等紧缺医学人才,覆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等重点紧缺专业;持续推送适配简历、组织面试对接、全程跟进入职沟通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 / 高层次骨干人才引进服务
重点寻访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科室管理经验、专科技术特色及科研教学能力的临床学科带头人、亚专业骨干人才;协助完成人才沟通洽谈、资质核验、履历背景调查、薪酬谈判、入职落地对接等全流程服务。
(三)人才配套增值服务
搭建专属医疗人才**库,定期推送适配我院发展规划的优质人才**;配合医院人事科完成人才筛选、资格初审、面试统筹、人才引进政策答疑;及时反馈人才对接进度,按月提交服务工作台账。
(四)应急补岗服务
针对我院紧急空缺的关键医疗岗位,提供加急寻访、快速匹配服务,保障临床科室正常运营。
三、人力**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人力**服务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核验),经营范围包含人才中介、人力**招聘、猎头服务等相关业务。
2. 行业经验要求:近3年****点击查看医院医学人才、学科带头人引进服务成功案例,熟悉医疗行业职称体系、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人才引进全流程。
3. 信用合规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劳务纠纷及有效投诉记录。
4. 团队能力要求:配备专职医疗人才寻访团队,熟悉各临床、医技岗位专业任职要求,具备中高端医学人才寻访、背景调查、落地对接的成熟服务体系。
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四、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为一站式综合服务报价,包含人才寻访、简历筛选、资质审核、面试对接、入职跟进、售后跟进等全部服务费用,包含税费、服务费、运营成本等所有费用,医院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 服务商须清晰区分普通紧缺医师、骨干医师、学科带头人不同层级人才收费标准,列明收费模式(按成功入职收费/年度打包服务费等)、计费规则、退费及售后保障条款。
3. 所有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文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单独密封装订,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4. 报价不得偏离医疗行业合理市场价格,恶意低价、虚高报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需提交的询价响应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1. 询价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可不提供);
3.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人力**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本公告发布期间内的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 近3年医院医学人才引进服务业绩证明(对应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 完整报价方案(含收费标准、服务模式、全流程服务细则、售后保障、服务团队介绍);
7. 专项服务实施方案、年度服务承诺、应急补岗保障方案;
8. 企业简介、自有寻访团队资质、医疗人才**储备优势说明材料。
六、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 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逾期递交资料不予采纳
2. 递交方式:可选择现场密封递交或网络邮箱投递二选一,电子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线上投递所有响应资料整合为单一PDF文档,全套材料加盖电子公章;现场纸质资料全部加盖鲜章,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
3. 递交地址:**市**区三里坪街道汉兴北街700号****点击查看**院区三号楼11楼13号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139****点击查看0486)
王老师:(178****点击查看2676)
座机电话:0818-****点击查看965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询价为择优遴选**服务商,****点击查看医院**采购依据,不构成最终合同承诺,且无需对提供资料的服务商作出解释。
2. 服务商提交的全部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今后参选资格,并纳入我院服务商黑名单。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点击查看
2026年 8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