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机构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机构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3-28
太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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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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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51

二、合同名称:2025****点击查看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青松路231号

联 系 方 式:****点击查看8162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新路3651号一楼西侧和二楼东侧

联 系 方 式:137****点击查看35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四种大重病”是指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标准)。
其他疾病是指除上述“四种大重病”外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疾病(保险条款列明的除外责任不在其他疾病的范围之内)
大重病补充医疗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承担医疗费3000元(含)以上的,按照累进制约定比例给付医疗补贴:
1、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30%予以医疗补贴。
2、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40%予以医疗补贴。
3、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50%予以医疗补贴。
4、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60%予以医疗补贴。
其他疾病补充医疗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承担医疗费8000元(含)以上的,按照约定比例给付医疗补贴。
1、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12%予以医疗补贴。
2、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14%予以医疗补贴。

服务要求:为了使保险服务更能体现适合于采购人的特点,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人的现状及风险状况,提供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行业标准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2、****点击查看公司需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其中包括:保险方案及条款、理赔方案及条款、理赔细则说明、响应时效、承保及偿付能力说明、对于本项目的风险认识、****点击查看小组的构成情况服务等;
3、为保证民生保险的本地化承担和属地化服务,****点击查看公司需承诺在**区各街镇设立服务点,落实服务人员。****点击查看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保、理赔以及联系、协调等事项,由投标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小组人员专人专责,明确理赔程序及联系方式。被保险人出险后,****点击查看小组人员负责现场查勘、材料搜集、定损理赔等服务工作;
4、****点击查看公司必须明示理赔人员,该人员如调动离岗,须及时告知被保险人接替人员联系方式;
5、设立365天无休日,24小时报案、咨询受理电话,应考虑针对本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服务,确保本项目项下的相关当事人可以获取优先、便捷、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
6、在保险期限内,承保公司于每一季度后的15天内必须向投保人提供已决与未决赔款及拒赔情况统计数据;
7、设立客户理赔投诉电话,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案件及时登记备案。
8、投标单位可提供其他个性化服务。
9、保单签发后15天内中标单位应对相关人员就保单的保险责任、承保范围、索赔流程等进行培训及宣传,印制宣传折页并发放至每位被保险人。
10、认真做好项目经验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数据分析并出具报告,为今后的课题研究做准备。

服务期限:自保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湾路980号110室

七、验收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钟文婷

九、验收意见: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