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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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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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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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点击查看办公厅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文件精神落地见效。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局通知精神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8日****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点击查看小学校、**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市**区****点击查看公司2023****点击查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检查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1396T;负责人:刘志国;地址:**市**区昌盛西街19号;现有人员10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6人,参公人员2人,劳务派遣2人。

(二)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

****点击查看干部局2023年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决算数

预算与决算差额

差异原因(见备注)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

5,495,815.12

4,806,490.70

4,806,490.70

689,324.42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495,815.12

4,806,490.70

4,806,490.70

689,324.42


基本支出

2,259,571.12

1,935,396.00

1,935,396.00

324,175.12


其中:人员经费

2,029,193.58

1,808,531.50

1,808,531.50

220,662.08


公用经费

230,377.54

126,864.50

126,864.50

103,513.04


项目支出

3,236,244.00

2,871,094.70

2,871,094.70

365,149.3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备注:1、人员经费年初预算2,029,193.58元,决算数为1,808,531.50元,较预算数减少了10.87%,主要是因为当年有2人退休;

2、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30,377.54 元,决算数为126,864.50元,较预算数减少了44.93%,主要是因为因为年初做的办公用品设备购置本年度未进行采购,且其他公用经费开支较少;

3、项目经费年初预算3,236,244.00元,决算数为2,871,094.70元,较预算数减少了11.28%,主要是因为项目中“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一项由于本年度退休干部人数与预计有出入,活动开销减少;以及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实际开支与预算数有所偏差。

(三)决算报表与账簿的一致性情况

1、2023年度收入决算数为4,806,490.7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经核查,收入决算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2、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为4,806,490.7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396.00元;项目支出2,871,094.70元)。经核查,基本支出决算数、项目支出决算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3、2023年决算报表中支出合计4,806,490.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8,531.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836.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1,122.50元。经核查,支出决算明细表以上各栏合计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四)检查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点击查看干部局账面资产总额546,549.22元,其中:货币资金99,673.87元,固定资产净值446,875.35元;负债总额104,723.1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04,723.10元;净资产总额441,826.12元,为累计盈余。

2、账面记载固定****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编报数据一致。

3、账户管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点击查看干部局实有资金账户有一个,其中:****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9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99,673.87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制定了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权力公开运行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有效执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实物资产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无出入库相关手续,如:

2023年12月1号凭证,****点击查看中心教学用品款,金额881.50元;2023年12月7号凭证,支办公用品费用,金额949.00元;2023年12月11号凭证,付2023局机关复印纸款,金额1,200.00元、付局机关耗材信息工作用品款,金额2,430.00元,凭证后无出入库相关手续。

(2)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

2023年9月3号凭证,支2023年离退休干部体检费,金额723,640.00元,凭证后未附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7号凭证、2023年10月8号凭证,支10月养老单位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保,金额共计23,196.53元;2023年11月8号凭证,支11月绩效奖,金额32,575.00元,凭证后无附件。

2023年12月13号凭证,公车划转至后勤,金额377,800.00元,凭证后无附件(批复、交接单等移交资料)。

2023年12月14号凭证,资产处置报废固定资产,金额37,858.15元,凭证后无附件(报废资产明细等资料)。

2023年12月15号凭证,利息上缴国库,金额423.89元,凭证后无附件(上缴国库单据)。

2023年12月16号凭证,计提2023年12月固定资产折旧,金额7,887.55元,凭证后无附件。

2023年4月13号凭证,收组织部返还党费,金额62,550.03元,凭证后无附件。

2023年6月13号凭证,接收调拨电脑,金额101,237.37元,凭证后无附件。

以上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确保附件齐全,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2、****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设置基本合规,发现会计资料失真情况。

3、未发****点击查看区委老干部局超标准安排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二、****点击查看小学校检查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小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54093J;负责人:罗炜;地址:**市**区真武路68号;现有编制51人,劳务派遣5人。

(二)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

****点击查看学校2023年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决算数

预算与决算差额

差异原因(见备注)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

13,428,976.12

17,256,684.88

17,256,684.88

-3,827,708.76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3,428,976.12

17,256,684.88

17,256,684.88

-3,827,708.76


基本支出

11,186,476.12

9,519,290.08

9,519,290.08

1,667,186.04


其中:人员经费

10,878,159.78

9,216,973.74

9,216,973.74

1,661,186.04


公用经费

308,316.34

302,316.34

302,316.34

6,000.00


项目支出

2,242,500.00

7,737,394.80

7,737,394.80

-5,494,894.8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备注:1、人员经费年初预算10,878,159.78元,决算数为9,216,973.74元,较预算数减少了15.27%,主要是因为第四季度的班主任费没有发放;

2、公用经费年初预算308,316.34 元,决算数为302,316.34元,较预算数减少了1.95%,主要是因为误把项目经费中的6000元(党员经费)放到公用经费的年初预算中;

3、项目经费年初预算2,242,500.00元,决算数为7,737,394.80 元,较预算数增加了245.03%,主要是因为上级拨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及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等。

(三)决算报表与账簿的一致性情况

1、2023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7,256,684.8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经核查,收入决算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2、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7,256,684.88元(其中:基本支出9,519,290.08元;项目支出7,737,394.80元)。经核查,基本支出决算数、项目支出决算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3、2023年决算报表中支出合计17,256,684.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5,856.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1,292.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0.00元、“资本性支出”977,035.25元。经核查,支出决算明细表以上各栏合计数与报表及账薄数据一致。

(四)检查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点击查看学校账面资产总额7,056,216.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7,056,216.08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总额7,056,216.08元,均为累计盈余。

2、账面记载固定****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编报数据一致。

3、账户管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点击查看学校实有资金账户有两个,其中:

(1****点击查看银行**省**市人民北路支行(账号1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505873****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0元,银行对账单一致;

(2****点击查看银行**省**市**支行(账号0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593969****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0元,银行对账单一致;

(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点击查看小学校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有效执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实物资产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无出入库相关手续,如:

2023年10月18号凭证,付办公费10,306.00元;2023年10月19号凭证,付办公费17,311.00元;2023年10月20号凭证,付办公费14,687.00元;2023年11月24号凭证,付办公用品款39,988.80元;2023年12月36号凭证,付办公用品款24,861.12元、2023年12月37号凭证,付办公用品款27,019.00元、2023年12月40号凭证,付办公用品款42,526.00元、2023年12月41号凭证,付办公用品款25,970.81元,凭证后均无出入库相关手续。

(2)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

2023年12月21号凭证,付五、六年级试卷费7,038.00元、2023年3月1号凭证,付试卷费12,308.25元、2023年9月15号凭证,付试卷费12,499.80元、2023年4月24号凭证,付书款2,120.50元、2023年9月1号凭证,付班主任手册款3,120.00元、2023年2月6号凭证,付图书款1,642.60元,凭证后均未附发放名单或领用明细。

2023年7月1号凭证,付视频制作等服务费12,620.00元、2023年4月12号凭证、2023年9月19号凭证,付视频制作费11,800.00元、付摄像服务费2,000.00元、2023年9月26号凭证,付气球拱门等款5,800.00元、2023年10月7号凭证,付节目制作费33,600.00元、2023年10月11号凭证,付视频制作费3,200.00元,均未附会议记录及照片。

2023年7月7号凭证,付阳光少年成长档案服务费4,375.00元,凭证后未附文件或通知。

2023年2月7号凭证,付培训费6,986.00元,凭证后未附批文或者会议记录。

2023年4月18号凭证,付租车费1,800.00元,凭证后附租车协议与发票,未附会议记录。

2023年9月14号凭证,付网络维修服务费9,000.00元,凭证后未附会议记录。

2023年10月27号凭证,付运动服款19,200.00元,凭证后无发放名单。

以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确保附件齐全,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3)发票跨期入账,挤占经费,如:

2023年5月16号凭证,付监控设备款39,245.00元,发票于2022年12月12日开具。

2023年5月20号凭证,付消防器材款43,500.00元,发票于2022年12月11日开具。

(4)工资或费用提前预支,如:

2023年12月14号凭证,付12月到2024年2月劳务派遣费33,750.00元,提前支付1月、2月工资。

2023年12月17号凭证,付12月到2024年2月**食堂劳务派遣费25,043.50元,提前支付1月、2月工资。

2023年12月18号凭证,付12月到2024年2月物业保洁费107,421.00元,提前支付。

2023年12月19号凭证,付12月到2024年2月**餐饮服务费43,660.00元,提前支付。

上述事项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管理。

(5)科目使用不当,如:

1.2023年4月13号凭证,付《红光》观影费900.00元,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科目使用不当,****点击查看工会经费,若组织党员观影,应记入党建经费。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的规定。

建议:****点击查看小学校应明确经济业务事项,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要及时、准确完整记录会计凭证,做相应的会计科目调整,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2.****点击查看小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设置基本合规,未发现会计资料失真情况。

3.未发现****点击查看小学校超标准安排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三、**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检查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4676X7;法定代表人:李文利;地址:**市**区汾东北路39号19幢三层,现有工作人员8人,均为兼职人员。

(二)、检查情况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汾东****点击查看公司账面资产总额4,695,797,408.40元,其中:货币资金164,886,989.96元,短期投资4,136,521,371.70元,其他应收款391,772,429.30元,存货2,557,402.35元,固定资产净值59,215.09元;负债合计:2,661,224,076.89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640,105,897.46元,长期借款1,021,118,179.4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34,573,331.51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3,053,996,341.00元,未分配利润-1,219,423,009.49元。

2、收入、费用情况:

汾东****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度收入合计:0.00元;费用合计:68,950,116.95元,其中:管理费用227,617.23元,财务费用68,722,499.72元。

3、银行存款账户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汾东****点击查看公司实有银行存款账户十二个,其中:

(1)基****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0130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4,038,224.29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07926858****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127,091.32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3****点击查看银行(账号0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56524****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6,392,241.15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4****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人民北路支行(账号1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51032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893,582.81 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5****点击查看银行**建设路支行(账号68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66****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598,921.26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点击查看银行(账号1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1340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5,876,368.60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7)**省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账号1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81534****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315,881.57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8****点击查看银行长风街支行(融创专户)(账号145****点击查看11195****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87,773,249.62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9****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保交楼-如意城)(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03****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1,010,096.53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10****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保交楼-富力壹品)(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907****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27,964,123.43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11****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保交楼-绿地新里城)(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5****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29,882,944.26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12****点击查看银行综改支行(保交楼-恒大苏中)(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069****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483.62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科目设置基本合规,各项会计核算要素基本正确,但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2023年1-3月公司财务核算时将本月发生的收益和支出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2023年4-5月财务核算时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调整会计科目,通过“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等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2023年12月4号凭证计提2023.1-12月固定资产折旧10,013.62元,固定资产折旧未按月计提。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建议:企业在以后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时准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

2、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有效执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

2023年4月2号凭证,****点击查看银行开户费用借款,金额1,000.00元,凭证后无审批单。

2023年3月5号凭证、2023年6月4号凭证、2023年9月4号凭证、2023年10月2号凭证、2023年12月3号凭证,付往来款,金额共计99,500,000.00元,凭证后无审批单,未附相关资料,无合同。

2023年4月20号凭证,付手续费200.00元,凭证后无附件。

2023年5月15号凭证,付专项纾困资金代付富力壹品工程款,金额38,920,165.50元;2023年6月7号凭证,付专项纾困资金代付如意城工程款、绿地工程款,金额72,123,538.16元;2023年8月3号凭证,****点击查看中心保交楼工程款,金额9,223,894.39元,凭证后无审批单,未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资料。

2023年9月9号凭证,支汽油费,金额1,750.13元,凭证后无每次车辆加油明细及签字。

2023年12月6号凭证、2023年12月14号凭证,支付恒大-苏中项目保交楼工程款、材料款等,金额共计93,669,633.81元;2023年12月21号凭证,保交楼项目12月付款(富力),金额39,474,204.48元;2023年12月23号凭证,付恒大-苏中保交楼工程款等,金额47,448,545.62元,****点击查看银行回单、审批单,未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资料。

2023年12月13号凭证,****点击查看银行恒大-苏中项目贷款,金额9,844,865.72元;2023年12月22号凭证,收晋商综改恒大-苏中保交楼贷款,金额47,448,545.62元,****点击查看银行回单,未附相关长期借款合同资料。

以上不符合**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原则“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的审批程序的规定。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确保附件齐全,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2)记账凭证摘要不清,如:

2023年4月18号凭证,往来款110,000,000.00元,摘要事由不清。实际为向**街办的借款,不能只写往来款。

2023年5月6号凭证、2023年12月1号凭证,往来款43,000,000.00元,摘要事由不清。****点击查看中心的借款,不能只写往来款。

2023年6月2号凭证,往来款21,800,000.00元,摘要事由不清。实际为向营盘街办的借款,不能只写往来款。

2023年9月9号凭证,汽油费发票回1,750.13元,摘要事由不清。实际为支汽车加油费,不能写汽油费发票回。

2023年3月5号凭证,往来款31,000,000.00元,摘要事由不清。实际为付**市****点击查看公司款项,不能只写往来款。

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会计凭证中的摘要应当准确、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以便于理解和分析。如果摘要填写不准确或过于简单,无法恰当地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这违反了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信息准确性和透明度的基本要求。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清晰准确地填写摘要内容,以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3、未发现**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情况。

4、**市汾东****点击查看公司现有工作人员8人,均为兼职人员,不发放工资不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自成立以来未有专项经费。

四、**市**区****点击查看公司检查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区****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92110;法定代表人:张恺;地址:**市**区北格镇北格村紫云路9号,2023年年底企业在职人数23人(其中:在职17人,待岗5人,残疾1人);另有:临时工1人,劳务派遣1人。

(二)、检查情况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区****点击查看公司资产合计:73,086,161.82元,其中:货币资金14,883,218.58元,其他应收款35,035.42元,存货51,835,000.00元,固定资产净值6,332,907.82元;负债合计:56,782,115.12元,其中:短期借款51,835,000.00元,应交税金30,898.56元,其他应付款4,908,051.01元,递延收益8,165.5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304,046.70元,其中:实收资本8,701,667.24元,资本公积2,563,301.61元,未分配利润5,039,077.85元。

2、收入、费用情况:

**区****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83,548.52元;其中营业收入10,184,766.97元,其他收入665,800.97元,营业外收入32,980.58元;费用合计:13,605,746.92元,其中:营业成本10,104,070.40元,税金及附加2,710.91元,销售费用2,290,690.23元,管理费用1,155,227.40元,财务费用49,864.68元,营业外支出3,183.30元。

3、银行存款账户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区****点击查看公司实有银行存款账户四个,其中:

(1****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3150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12,542,052.09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3376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0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3****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24371****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2,333,000.82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4****点击查看银行股份公司北格支行(账号1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20702****点击查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170.20元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市**区****点击查看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科目设置基本合规,各项会计核算要素基本正确。

2、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市**区****点击查看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务重要环节内部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有效执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收据报账,如:

2023年5月8号凭证,付防水沙款420.00元,凭证后只有收据无发票。

2023年6月26号凭证,付修理饮水机款170.00元,凭证后只有收据无发票。

2023年11月16号凭证,购买镀锌角铁、锤头、方管252.00元,凭证后只有收据无发票。

2023年12月2号凭证,付修电机款200.00元,凭证后只有收据无发票。

以上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的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的规定。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2)摘要不清,二级明细科目使用不规范,如:

2023年6月22号凭证,收粮款保证金300,000.00元,摘要事由不清、二级明细科目使用不规范,(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点击查看公司向山****点击查看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摘要应写收山****点击查看公司粮款保证金。二级科目应是其他应付款-山****点击查看公司。

2023年7月36号凭证,计提99053*2%,金额1,981.06元,摘要事由不清,****点击查看工会经费,不能写计提99053*2%,应是计提2023年7月工会经费。

2023年9月27号凭证,发放贷款16,050,000.00元,摘要错误,****点击查看公司收****点击查看银行的贷款,不能写发放贷款,应****点击查看银行5000吨小麦短期贷款。

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的规定。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清晰准确地填写摘要内容,以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3)发票提前入账,如:

2023年11月31号凭证,轮换小麦入库13,589,730.00元,凭证后发票开具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以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注意会计期间的选择,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4)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

2023年5月9号凭证,支付维修费1,160.00元,凭证后无合同或协议或维修照片。

2023年10月63号凭证,转作货款/收到货款100,000.00元,凭证后无附件。

2023年7月36号凭证,计提工会经费1,981.06元,凭证后无附件。

以上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编制记账凭证时,确保附件齐全,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3、未发现**市**区****点击查看公司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情况。

4、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市**区****点击查看公司按照发改局2022年10月关于粮站工资改革相关会议精神,正职待遇实发工资12万元,职工年均实发工资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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