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5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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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工程技术 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 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转发,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自贸片区内符合《通知》申报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社保缴费单位原则上要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与上级主管部门“中国(**)自由贸****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已建立单位路径的无需重新申报,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路径生效后,将申报信息进行“数据上报”。

2.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栏目——“职称政策”查询。

3.申报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除上传职称证书外,还须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

5.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7:00,主管部门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后请随时关注审核进度,以免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上报的情况。

6.本年度新增填报要求,“上传其他附件”处需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模板详见《通知》(附件6)。

7.个人申报系统“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市工程技术****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送交《评审表》和评审费。

8.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请单位经办人提前准备好评审费,报送《评审表》时现场扫描二维码缴费,不再收取现金。

9.《评审表》和评审费具体送交时间将通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前湾综合保税区-公告公示”发布。

报送地点:**自贸片区(保税区鹏湾路68****点击查看服务大厅二楼35、37窗口。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1159。

附件:****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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