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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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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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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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点击查看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切实规范我镇办公区物业管理,实现节省财政开支、规范服务流程、保障优质安全服务的目标。为保障我镇办公区的安保、保洁、水电日常维修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需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引进一家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物业管理企业为我镇提供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预算控制价:物业管理服务费30万元/年。根据预算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服务周期:一年,期满后测评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2年。

(五)服务内容:

1.负责政府办公大楼、供电所大楼、财政所、老政府大楼公共区域楼道、过道、卫生间、****点击查看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政府大楼门口小花坛绿化养护,主要包括浇水、除杂草、整形修剪、松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防止外力破坏、死苗更换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做好养护管理周期的记录。

3.水、电、桌椅等日常维修服务。

4.安保、停车管理服务。

(六)服务标准:

1.保洁服务标准:

地面:地面路面无垃圾杂物、无泥沙、无积水、无烟头;绿化地无杂物;水沟无垃圾、积土。楼梯:无杂物、尘土,干净明亮;入楼大门以及墙面干净无尘;楼梯间无杂物、无灰尘、无臭味。室内:地面干净明亮,无杂物、尘土;卫生间无臭味,用具无污迹。垃圾清理:100%日产日清,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垃圾进行处理。除四害: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按时做好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虫,并填写《除四害投药记录表》。

2.保安工作的服务标准:

按规定着装,佩戴整齐、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言行规范、文明**、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服务。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做好日常巡查。引导车辆安全停车,对违停车辆10分钟内处理。遇节假日、赶集、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进口处引导交通。

3.水、电、桌椅等日常维修服务标准:

对办公区内的水电设施(含供电线路、照明装置、给排水管道、阀门、水龙头等)及桌椅、门窗、锁具等办公家具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并建立维修台账,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到报修后及时到场处理,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完成,零修任务及时完成。维修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照明、开关等电气装置完好、安全,防止供排水系统跑、冒、滴、漏。属于日常小修范围的,由物业服务方及时修复;需大中修的项目,应书面报告委托方,经批准后实施。

(七)结算方式:

每月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有效物业管理经营许可或备案。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9:00时至17:00时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资料

在****点击查看办公大楼313室持以下资料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自备U盘):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4:00时,地点为****点击查看办公大楼313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五、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6年6月18日14:30时。

(二)比选地点:贵**区马场镇一楼会议室。

六、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从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投标报价、类似项目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贵**区马场镇

联系人:吴鑫

电话:187****点击查看1520

九、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产生的风险。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来源:党政办

编辑:康 健

初审:胡 超

终审:沈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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