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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代管的8套商业用房3年使用权转让 | 197980元/年 | 593940元/3年 | 2025-01-13至2025-01-1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 ||||||||||||||||
住址 | **县**大街565号**大厦 | |||||||||||||||||
机构类型 | 行政单位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代管的8套商业用房3年使用权转让 | ||||||||||||||||
所在地 | **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 | |||||||||||||||||
名称 | 面积(㎡)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评估价格 | 挂牌价格 (元/3年) | ||||||||||||||
1、**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南侧) | 60.21 | 1/6 | 20351 | 61053 | ||||||||||||||
2、**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南侧) | 40.14 | 1/6 | 13567 | 40701 | ||||||||||||||
3、**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南侧) | 40.14 | 1/6 | 13567 | 40701 | ||||||||||||||
4、**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南侧) | 40.14 | 1/6 | 13567 | 40701 | ||||||||||||||
5、**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南侧) | 30.77 | 1/6 | 10400 | 31200 | ||||||||||||||
6、**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西侧) | 82.33 | 1-2/6 | 26428 | 79284 | ||||||||||||||
7、**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西侧) | 104.92 | 1-2/6 | 33679 | 101037 | ||||||||||||||
8、**县花苑**侧县府南路东侧(西侧) | 206.92 | 1-2/6 | 66421 | 199263 | ||||||||||||||
合计 | 605.57 | 197980 | 593940 | |||||||||||||||
标的简介 | 标的物房权证号为房权证**县字第****点击查看**3524号,建筑面积605.57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1-2层。商业房临街,均为普通装修;入户全框玻璃门,室内地面装,墙面乳胶漆,部分房间吊顶。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标的拆分受让。 2、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保证金可抵扣首年交易价款。 3、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点击查看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华域土****点击查看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28日 | |||||||||||||||||
评估结果 | 197980元/年 | |||||||||||||||||
核准单位 | ****点击查看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798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竟租同价位前提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该项目租期为3年,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3年全部租金及年租金20%-30%的押金;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6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7、为方便管理,该项目出租期间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将协议约定区域二次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区域构造,不得擅自改造、损坏区域内设施设备。承租方全权负责自身经营活动所租赁场地的卫生、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承租方物品不得占用或堆放在非使用区域、消防应急通道及任何防碍场馆正常通行的地点。遇有消防验收、检查,设施维护等公共活动时,租赁方应积极配合工作。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违规搭建设施等,否则转让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标的1-6为2万元,标的7、8为4万元 | |||||||||||||||||
保证金账户 | **黄河三角洲****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192420.27元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点击查看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点击查看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点击查看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