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7-16 09:47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600015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范围 | ****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说明: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无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7-16 09:00 至 2025-07-22 17:00 |
获取方式 | 网络获取: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文件编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28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7-28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新材料产业园果园路1号2楼会议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及最高限价:3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发布公告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点击查看.com/;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及时自行关注,如未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及变更导致误标情况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参与与否不会对最终中标结果有任何影响;
联系方式
地址:****点击查看**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果园路1号208室
地址:**市**区亚鹏路88号银滩文创园4-605-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