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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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点击查看0327。
附件:1.2025年省司法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拟通过人员名单(律师专业)
2.2025年省司法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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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
来源:干部警务处
初审:杨剑
复审:郝焕斌
终审: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