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费用、办公费用、耗材费用、植物更换费用、公司管理费及合理利润、法定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三)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按月付款。 每月基础服务费=合同金额/12。每月实际应支付服务费=该月基础服务费-该月扣款金额(如有)。
(二)扣款金额由考核标准扣款(日常服务扣款)和评分表扣款组成:
考核标准扣款(日常服务扣款):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考核标准”中保洁服务、园林绿化管养、综合服务等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日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达标情形的,按相应标准记录扣款,上述扣款按月汇总。
评分表扣款:采购人应在每月服务到期后顺延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供《人员管理考核评分表》,成交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人员管理考核评分表》确定该月扣款金额。
(三)每月服务到期且双方确认该月考核结果后,成交供应商按该月实际应支付服务费金额,向采购人开具该月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月实际服务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