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区好西乡农产品批发市场(洋中镇上坎村农产品集散中心)

宁德蕉城区好西乡农产品批发市场(洋中镇上坎村农产品集散中心)

发布于 2025-08-25

招标详情

宁德市环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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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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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洋中镇****点击查看中心)已由****点击查看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J01001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省**市蕉**洋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3栋农产品供销点、农产品分拣区合计20718.21平方米,提升改造2****点击查看停车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3栋农产品供销点、农产品分拣区合计20718.21平方米,提升改造2****点击查看停车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点击查看1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点击查看1159号)》中的1.4.3“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层数5~25层,建筑高度15~100米,面积3000~30000平方米,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点击查看54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 09:00:002025年9月15日 09:00:00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0000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点击查看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但须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点击查看.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蕉**洋中镇洋中村国师路13号,邮编:352113

电子邮箱:/

电话:135****点击查看1901,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点击查看2309,传真:/

联系人: 纪凯菲、林炜隆、李爽、巫晓杰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80000、0593-****点击查看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市蕉**单石碑路84****点击查看广场

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161

****点击查看中心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址:**市闽东中路33号(****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