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9-02

招标详情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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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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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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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R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92.5万元

4.最高限价:92.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点击查看**发热门诊楼、门诊楼和住院楼内外场提供保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送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今后年度预算能保障及当年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 2025-2026 年度****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框架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时间)

2、报名方式:(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

(1)线下报名: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至****点击查看招标代理部(地点:**市**区明珠路95号金桥石油苑综合楼C3 3-106),现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

(2)线上报名:提交电子版报名资料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线上报名)

注:线下获取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线上获取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确保清晰可辨,各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申请人指定邮箱。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支持线上支付(提供账户或支付二维码)。

5、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9点30分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明珠路95号金桥石油苑综合楼C3 3-106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9点30分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明珠路95号金桥石油苑综合楼C3 3-1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另需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内容至少包含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纸质版)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09月08日17:30(**时间)前送达****点击查看,澄清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长江东路14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明珠路95号金桥石油苑综合楼C3 3-106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 180****点击查看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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