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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遗、修正 第2号
各潜在报价人:
根据潜在报价人提问及采购人要求,现对谈判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补遗:
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7.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9:30时(**时间)。
修改为:
7.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30时(**时间)。
若此澄清与谈判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报价人在收到本修改(或补充)及澄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并尽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此页回复我方联系人以确认收到本文件。
联系人: | 林衡 |
联系电话: | 198****点击查看6538 |
电子邮件: | ****点击查看@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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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