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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人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人力**服务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点击查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人力**市场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依法严厉打击人力**服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市场秩序,净化人力**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和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推动全市人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范围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人力**服务的机构或非法从事人力**服务活动的个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提供线索:
(一)非法从事人力**服务活动。包括未取得《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资质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人力**外包等业务;以人力**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开展超出许可范围的人力**服务业务; 线下“黑职介”和通过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非法职业中介。
(二)虚假招聘或发布不实信息。包括通过虚假广告、虚构岗位、夸大薪酬待遇等方式发布虚假就业信息;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如性别、民族、地域、户籍、年龄、学历、婚姻状况、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或违反国家规定的招聘信息。
(三)以职业中介或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包括“招转培”“培训贷”,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培训等为名,欺诈、诱导求职者接受职业培训,缴纳高额费用或签订贷款协议;以“直签保录”、高薪岗位“内推”等虚假信息侵害求职者权益。
(四)违规收取费用或克扣财物。包括以服装费、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耗材费等各种名义违规收取财物;在招聘和用工过程中,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务报酬。
(五)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用工责任;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法**劳动者工作时间。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以招聘为名诱骗胁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欢迎通过以下途径实名或匿名提供线索,提交线索应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违规提供人力**服务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所属县区等基本信息,相关招聘或用工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发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支付的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资料,同时注明反映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一)举报电话
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334
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708
七里****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551
西****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269
安****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164
红****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306
永****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839
榆****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727
皋****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261
兰****点击查看监察大队:0931-****点击查看770
(二)网络举报
将有关情况发送至线索征集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人力**违法违规线索”。
(三)现场举报:
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北路356号
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路48号8楼
七里****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小**西街140号
西****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街321号
安****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众邦大道**堡安置小区**临街办公楼3楼
红****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海石湾**安路890号
永****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点击查看社区青龙路1291号(建材市场院内南面二楼)
榆****点击查看服务中心:0931-****点击查看727
地址:**市**县**镇**西路36号
皋****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地址:**市**县石洞镇梨花路639号
兰****点击查看监察大队:0931-****点击查看770
地址:**市**县**镇歇驾咀村**街2****点击查看管委会3楼
四、线索处理与保障
(一)严格保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匿名举报同样受理。
(二)依法核查。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果反馈。对实名举报且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将在核查处理完毕后,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反馈的除外)。
(四)责任追究。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范人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监督。我们诚挚呼吁全市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关心人力**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携手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人力**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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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