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以及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文件精神,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核验的有27人,其中专项能力证书5人(补贴标准500元/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2人(补贴标准:三级1500元/人,四级1000元/人,五级700元/人,其中紧缺工种上浮30%,六类人员上浮20%),总计拟补贴金额37150元。现将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0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点击查看中心社会保障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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