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涟水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涟水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于 2025-04-18

招标详情

涟水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条

立即监控

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1.财务、审计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金融会计、统计学相关专业。


2.粮食仓储与检验(2名)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农产品加工工程、仓储物流相关专业。


注:

1.上述招聘岗位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以上****点击查看公司统一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4.****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7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省涟****点击查看文化中心A幢二楼214室;

4.联系方式:0517-****点击查看0361、189****点击查看3652,联系人:殷主任;

5.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2025年****点击查看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可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纳材料等);

(5)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方式

1.笔试:

(1)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分析、自我认知、业务相关知识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与考察

1.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选人员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若同为中共党员或非中共党员,选笔试成绩高者;若以上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参照《**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及社保基数按同类人员80%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择业。

本公告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