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依法对辖区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机构2024年经营情况开展核验,现将核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点击查看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股联系。联系电话:0872-****点击查看373。
2025年**县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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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