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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用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推动《**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有效落地,同时全面落实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收官之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巩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保障“和谐**”建设大局,我局定于2025年组织工伤保险政策宣讲暨劳动关系协调员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场地安排
培训时间:2025年7月29日、30日(8:30入场签到)
培训地点:****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会议室(**市**区德政路1号)
培训时长:每场培训时间为一天,报名可以选择参加场次具体日期。
二、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主题: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宣讲。
培训目标:全市培训45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按规定完成此次培训课时的学员由****点击查看颁发结业证书。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培训成绩优异的学员积极报考该职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
培训内容:
(一)工伤保险政策宣讲;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协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及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及参加人员
(一)全市各用工单位工伤负责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
(二)从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的相关人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人员;各级从事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人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社信访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人员;各类企业人力**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
(三)已参加2024年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宣讲培训并结业人员请勿重复报名。
四、报名方式与要求
此次培训由****点击查看主办,****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区人社局协办,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请各用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训。请于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前,扫码报名。各单位原则上至少选派1-2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单位、联系电话)需填写准确完整。
五、其他事项
费用说明: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资料:培训相关课件、资料将在现场发放。
联系方式:曾红霞(134****点击查看7088、0752-****点击查看416)、林**(158****点击查看5153、0752-****点击查看973)
成功获取培训名额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班的学习请于培训前2个工作日致电联系人,退出培训名额。
培训前会发放培训须知,参加培训人员请按照指引相关要求此次参加培训。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