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区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6号)和《****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通过培训机构自查、聘请评审专家现场审核等方式,对辖区内符合本次年度检查评估范围的6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评估。****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复核,6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现将检查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经检查评估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准予继续办学,并对各机构提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推动我区民办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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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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